| Stephen's profile阳光* 55°36’PhotosBlogLists | Help |
阳光* 55°36’一篇文须一瓜写的《在水仙花心起舞》,阿丹始终想念的那些漂亮女演员,却已经变成身材走样的妇人,结局原来总是这么的悲伤。。。 怀念不如见面老文一篇
辛吉斯,这个名字对于像我这一代的都市人绝对不应该陌生,我曾经在大半年前(辛吉斯还没复出之前)在我们的宿舍大厅里念叨过一次“她应该要回来了吧?”结果显示,有75%的人不知道辛吉斯为何物(请注意,是不知为何物,不是不知为何人)——这个比例与我们学校的城乡人口比例大致相当,所以之前我说过,是都市人——网球本来就是都市人的活动,它不像乒乓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并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那种~ 因为张德培我才知道网球这个项目,而因为辛吉斯我才真正看网球~那次偶尔打开电视,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玛蒂娜·辛吉斯的脸迅速激活我的眼球接着强烈地冲击着我的大脑,那是一次几乎改变我人生信念的惊鸿一瞥~~~ 之后,就喜欢上了这个女人,正如我N年前说的那样,这是个言必称后的时代——“后工业化”,“后现代化”,连感动都是“后感动化”。我们已经不会为身边的人所感动,我们不再具备这种闲心,但是,我们很容易被一个遥不可激或者毫不相关的人或事所感动——就像感动中国的年度人物由当年的李昌平居然变成了姚明、杨立伟之流~~~ “ 辛吉斯回来了”,一个高中时和我同样喜欢梁咏琪,喜欢辛吉斯,喜欢一切清纯女孩的朋友发疯似地连给我发了四条几乎一样的短信,让我想起了那个快意恩仇,光着膀子喝酒的年代并顺带想起了秦侩给岳飞的十二道金牌。 突然想起那个镜头——当年法网,调皮的辛吉斯突然发了个无比玩赖的下手球(准确地说是两个,第二个被裁判警告了),我当时呵呵地笑了——美女总是能得到别人的更多宽容。第二天报纸上,有几个SB在《体坛》上说辛吉斯的无赖,我还和同学很愤青地在网路上发文回击,捍卫我们的共同的公主——那个时代多好啊,怎么做傻事都会被人当成英雄~~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关注足球,那群吸毒斗殴酗酒泡妞赌球嗑药的糙哥如何能给我带来这等诗意般的感觉?(至于不关注NBA是从大郅逐渐淡出,姚明把中央五变成火箭台开始的) 回来了,回来了就好,后来参加赛会记者采访的时,给了辛吉斯一个近的镜头,发现她其实长得并不很好看,但是年轻时的感觉又如何能够忘怀?辛吉斯回来了,目光里没有了对于比赛的灼人的欲望,一袭黑色的春装,加上那张湖水般平和的脸,仿佛中国传统的山水写意。 天堂口,香港电影却看不见天堂老文一篇
这些天来《天堂口》炒得很热,打出噱头是吴宇森回归之作,《喋血街头》的卷土重来。 在这里,很有必要提一下《喋血街头》,尽管吴宇森在N多场合里表示这部片子是他最得意之作,但是不可否认这部片子在当年是既不叫好也不叫座的,当然这是在当年的港片巅峰时期这个背景来说的,片里的张学友和梁朝伟的演技还是想当值得称道的,整个故事的安排也很合理,甚至还有张学友为兄弟筹钱结婚捂着头上的血迹赶回婚礼现场的经典桥段,这部片子如果放到今天,绝对是在华语片里无敌的。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去看了天堂口,结果又一次的失望。看来这十年港片的沉沦,已经让这些导演和编剧不知道如何去讲故事了。我不知道这部片子进大陆有没有被删节,删节了多少,只知道我看到的这个版本是90分钟的,是当年港片的标准时长,所以即使是因为删节使得故事不完整,也能够说明现在的导演已经不能在90分钟里讲述好一个故事,即说故事的能力在明显下降。
其实故事情节挺简单的,讲的就是刘烨饰演的大刚把吴彦祖演阿锋,杨佑宁演的小虎带到了上海的天堂,然后因为个人的追求不同,反目成仇,然后火拼的故事。90分钟不算太长,但是剧情的bug却不少,始终我没有想明白,1.既然大刚受了伤都可以轻易干掉洪哥,为什么之前不干,非得逼得兄弟反目之后才干?
2.洪哥都已经被马克差点暗算过一次了,而且从第一次见面就看到了大刚之狠,为什么会一点防备都没有,被大刚轻易得手? 3.大刚跟马克、露露可谓毫无瓜葛,为什么当上老大后,还要去干掉露露,以致后来惹火上身? 一大堆的bug充斥在其间,情节的推动也显得莫名其妙,当年《喋血街头》里的兄弟情义以及背叛和信赖的演绎在《天堂口》里根本无法找到,只剩下长得越来越像叶童的舒淇在里面卖弄风骚~
十年来,随着港片的溃败,一蹶不振,好莱坞的强势进入,席卷全球,中国的观众(尤其是85后)的已经基本上不再看港片,只看好莱坞的片子了。记得老假的高中语文老师曾经在课堂里神情愤懑的说道,这就是文化入侵,是同化!其神情颇似中年愤青!没错,这确实是同化,现在的观众已经变得不再懂得欣赏电影里复杂情节,和那些经典细节——或者说懒得去想,而只想看那些所谓的大场面,追求那些感官刺激的同时深邃的理性思考已渐渐远离我们,让我们不再具备咀嚼生活的能力。
天堂口,香港影片的天堂却在哪里?华语文化的天堂之路又在何方?
从MSN签名开始说起老文一篇
一天,打开MSN,发现“全国江山一片红”,我很紧张,于是赶紧找了个朋友帮忙看看我有没有红掉,还好,没有强制红掉。朋友那头指责我说不爱国。
其实,我很有自信地说我比站在这片土地上的绝大多数人更爱脚下这片土地,但我拒绝加上这颗红心——一如我试图拒绝任何强加在我身上的所谓必须如何如何的行动!
我拒绝这种形式主义,我更愿意静下心来,做些哪怕是装模作样地独立思考,比如,我们伟大祖国的互联网,没有那么多需要和谐的内容,会不会更加自由民主?
有些朋友还是在MSN给我发来些地址,大致都是些抵制XX之类的签名罢,在陆续接到数十个这样的地址后,我实在不胜其扰,我恳求他们,麻烦您直接告诉我哪些国家是我们不用抵制的?这样比较简单——这让我想起一个很像笑话的真事:一花了十多年积蓄在北京买了一精装修房的哥们去验收房,陪同他的开发商工作人员递给他一卷胶条,告他把贴在需要返工的地方,这哥们看了一下,苦着脸说,我能不能只贴不需要返工的地方,不然先不说这胶条不够,我自个儿非得先贴趴下不可~
说这些,是因为他们抵制热情实在太斗志昂扬太群情亢奋,大有把这个星球上人均GDP一万美金以上国家一网打尽之势。其实,不怪西方国家敌视我们,人家一直鼓吹中国人口威胁论,这下可好,你传个酒精炉搞得如此惊天动地,到哪都是乌泱泱一片片扛着红旗的黄种人,不怕你不敌视你才怪呢!
而且,别说举办奥运是什么百年圆梦了,求您了!修个那么难看的鸟笼子搭上了十多个农民工兄弟的性命为什么一直在号称信心透明舆论公正的今天不见报道?死者已矣,我现在关心的是这些钢材生锈了怎么办?难道办完就拆掉?
台湾大选揭晓那天晚上,我想起了余杰曾经说的“今夜,我是美国人”的感概,而我脑海里涌现的是,“今夜,我无比嫉妒”。与之相对的,是另外三条消息,第一个是古巴开始允许个人自由使用手机了; 第二个,不算是新闻,是我由第一条想到的,就是我们鼎鼎大名的南街村,那个连思想都需要分配的地方肯定手机是无法让个人自由使用的;第三个,某邻国的独裁者的御厨跑路到了日本,公布了这个金姓独裁者的日常菜单:每周四次鱼翅,日本牛肉,伊朗鱼子酱,法国红酒云云,我不知道这份牛屄(顺便扫盲,此为bi的正确写法)到极点的菜单是否有西方国家的故意抹黑的成分,但在那个多灾多难,据说已有些易子而食倾向的国家,那位英明神武的领导人身材丰满得确实有些令人发指了。 最后,转贴谢长廷在竞选失败后对全台湾发布的声明,权作为结尾吧:
台湾人民已经用选票做出决定,我们接受败选的事实。我们在这里,要恭喜马英九先生跟萧万长先生。
很遗憾,民主进步党这一次的表现不如预期,我们辜负人民的期待,在此我应该也愿意负起最大的责任。我在这里也要呼吁民主进步党的支持者,冷静面对这样的结果。民主包括结果、也包括过程,过程难免有争议,但是我们接受,不要再有抗争,让我们的社会非常迅速地能够修补因为选举所留下来的裂痕,让我们的人民能够很快地生活在爱与信任的环境里面。
我们选举失败,但是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就是祖先留下来的民主的火种,不能熄灭,我们要转失望为动力,守护台湾的民主。我相信所有民主进步党的同志都会谦卑、反省,但是身为候选人,我要承担较大的责任。 我除了会兑现对败选的一切承诺外,也将持续守护民主、守护台湾,我的生命属于台湾,舍此无处可去,这是我个人的挫折,不是台湾主体性的倒退,是民主的结果,不是民主的失败。 我要感谢这次选举过程中辛苦的同志、干部,还有志工,这段时间的付出跟辛苦。我不会忘记316击掌每一双温暖的手、我们心中的感动,我们将永远保留这样的热爱,爱我们的台湾、爱我们的土地、爱我们的国家。
我再次重申选举是我个人的失败,不是台湾的失败,今天不要为我哭泣,聚集我们的力量,继续热爱台湾。台湾的发展从来就不是顺风而行,风愈大我们愈要走,我们要永远跟人民站在一起, 衷心地为台湾祝福,我们相信人民,也相信台湾。
再一次,我代表所有竞选团队的干部,为我们辜负大家的期待,为这一次的败选,深深地向大家表示我的歉意。 何处是Wild?老文一篇
我对世界七大洲的任何地方既没有兴趣,也没有真正去看过。我游历我自己的第八大洲。 ——佩索阿 看罢西恩导演的“Into The Wild”, 我不禁想起了一个已故友人为我写的一句诗:“你就是这样,一直这样误读着生活,而其他人,却从没想过去解读生活。” 然后,超级流浪汉·亚历山大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在我看来,李寻欢最吸引人的地方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而在于他把艺术引入了真实生活,他的一生就像是一部传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处事风格,他的人生起落,本身就是一部传奇作品,但是,一旦生活成了艺术,生活就不能回到原来生活的轨道了——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所以我们一面击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豪情,一面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信条——我们不敢把艺术引入生活,我们只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事后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也是亚历山大打动我的地方,亚历山大不是常人,他窥偷了生活的奥秘,决定让生活成就美——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诗云:渴望燃烧,就像渴望燃为灰烬。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当然,我很不喜欢李寻欢这个人物,相对于他把心爱的女人让给龙啸云这种爱情观,我更欣赏某爵爷的爱情观—— ——韦小宝说:“胡大哥,……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
今晚的写作状态不太好,许美静离开我们视野好久了,终于,我决定开始听张悬,虽然没有当初惊为天人的感觉,但毕竟张悬的声音能给人心以宁静的感觉,这声音对于最近一直发烧的我来说很好—— 我的模样有你的孤单 我的模样有你的张望
如果我们没了尾巴老文一篇
平安夜,独自在家看碟——《夏天的尾巴》,不得不承认,我被这部影片所感动了。正像伟大的谁谁谁说过的,感动我们永远不是故事的本身,而只是这个故事与我们曾经的经历有所契合,换句话说,我们永远都只是被自己在感动。
你有没有问过自己,你离阳光灿烂的日子有多远了?这是一个善于否定的年代,人们开始怀疑一切,怀疑地位,怀疑金钱,怀疑友情,怀疑爱情,但是你应该无法去怀疑那些本质和原生的东西,比如你无法否定阳光的存在那样。可是,我们不知不觉中离这些本质的东西越来越远了,每天如同疯狗恶狼般地追杀生活,如昆德拉所说,我们过得不再从容,就像做爱,跳过了调情,跳过了过程,直奔高潮而去。中国每年有上千万的中学生参加高考,或者进入大学,或者复读,继续高考。这么多人全都是为了在几年后穿上烫得直挺的西装,打上名牌领带,进化成终生为各大企业鞠躬尽瘁的上班族,成为这个社会承认的零件,或者新的房奴。可是,你有没有问过自己,这种生活是你想要的么?你还记得你儿时的梦想么? 日落了,却没人写诗;没有了翅膀,接着忘记了飞翔…… 无聊的游戏世嘉史上最无聊游戏
《Desert bus》(沙漠巴士)是失传已久的“Penn and Teller”系列电玩之一,且跳票长达11年,实际上该游戏从未正式发布过,直到11年后,waxy.org放出了这款神秘游戏的BT种子。 这款游戏的目标非常简单:把一辆巴士从美国亚利桑那州土桑市开到拉斯维加斯。不过游戏中的时间和现实中同步,也就是说游戏至少需要耗时8个小时,更“妙”的是游戏中看不到任何风景,甚至连1辆车都没有,道路两侧只有无尽的沙漠。而且你的巴士车有点问题,总是会慢慢向右偏,因此还需要时不时按下左转键校正方向,想在开车的8小时内做其它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传说如果你能把巴士成功开到终点,可以在游戏中得到1分! 狠了心玩到通关,有时我在想有什么游戏比人生更无聊呢?
有句很有名的话——“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无聊的游戏,可全城只有这么一个游戏。” 所以我总是很羡慕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朋友——据他自己说,他是个职业乱搞人,我想他对待这个游戏的态度应该是:“如果这里只有一个游戏的话,那么我不再这儿玩了。” 可惜,我暂时还不是他。 三元死了三元死了,从韶国那硕长硕长的信里,我得到了这一个消息。
三元是谁?一个邻居,在我们院子门口开了家牌馆,外面还摆了几个台球桌——说来很有意思,我们那段长不过百来米的小街上竟然出了两家杂货店和一家小旅馆外,竟然全是牌馆和饭馆。中学那阵,因为韶国的关系,我经常去三元那儿蹭台球玩——15球的那种。 这个消息让我“哦”了一下,然后再也没有其他感受了——本来一个早晚都会死的,更何况一个吸毒的人,死得这么早也毫不奇怪了。说起来,我这一生经历过的生离死别或许比一般的同龄人会更多一些——真的有时候我也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我身边的朋友的非正常死亡率会这么高呢?甚至去年竟然有四个很要好的朋友相继离开人世。也许从小到大经历过这种死别或生理太多了吧,所以这也多多少少影响着我的性格,所以我总是会听到与我相熟的人骂我冷血,是的,在我的观念里,没有人能够陪伴自己一直这么走下去,两个不同的人生轨迹就像偶尔重叠的片断,没有人会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分开。 所以,我总认为许诺给对方一辈子是一件很不负责任也很搞笑的事情,想那人生悲欢离合易如反掌,既然不能把握将来,何不尽情挥霍现在呢?让现在变得更快乐不是更重要吗?另一个人也许终究会要离开的,也许走失在那灯火阑珊处,永不再见,那时我们是否还能依旧看那青山绿水别来无恙? 许茹芸轻吟:“过去既然难忘,就不要忘,让它变成永远的录像。爱不爱你都一样,不要以为再见是种补偿,我们最好的关系,只是祝福著对方……” 圣斗士之龙套A回忆录
圣斗士之龙套A回忆录
我的名字叫龙套A,当然,我不是姓龙套名A,或者姓龙名套A,只不过作者因为不屑与给我们这种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人去名字,所以我变成了龙套A。其实,我不是很喜欢龙套A这个名字,我比较别人叫我,呃,路人甲。。。曾经我找作者小车理论过一次,伊很鄙夷,告诉我,想要出场的话就不要唧唧歪歪,于是我返回了希腊圣域,继续我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按照圣域的规定,我属于沙尔拉大队长下面的卡西欧士小队长所领小队十二名成员之一,每天可以去圣域的竞技场修炼,并且有希望成为青铜圣斗士之一 ——但是我知道像我这种没有地位甚至没有名字的人,导演哦不,作者是不会给我这种机会的,所以,基本上我每天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起床,吃饭,睡觉,起床,吃饭,睡觉,起床。。。这主要是因为圣域不知道为什么很落后,连唱卡拉OK,洗三温暖的地方都没有,所以,我只能过着这样“十分安逸”的生活。当然,每周六我还是必须去竞技场意思意思一下的,毕竟我是个警察,哦,不,准青铜圣斗士。
有一天,从外地来了一群过来修炼的孩子,这群人里面,除了龙套89,龙套90等这些人以外,竟然还有个叫作星矢的,我当时纳闷,怎么有新的计数单位了吗?难道,是换作者了?后来,基奇告诉我这个叫星矢的家伙是有背景的,可能跟他一样有一到两集的戏份,所以他打算干掉星矢把戏抢过来。不过没过几天,听说他被魔铃干掉了,魔大姐丢下一句话,“星矢是我罩,谁动他过我先!” 这一下把很多想争抢戏份的龙套给镇住了。开玩笑,要我们这些毫无希望成为青铜斗士的人去动白银斗士,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当然,这之中不包括我,我身为A号龙套,并且是唯一跟作者直接对过话的龙套,可是完全领会了作者的精神,那就是千万不要跟比你有身份的人过不去。虽然,这儿没有退役一说,可是只要好好巴结我的小队长卡西欧士,就可以让他给我开个假证明,我就能回家继续我的农妇,山泉,有点田的生活,这一切不是很难,因为小卡队长是一个智商比较接近一个圆圈的人物。当然,其实小卡队长是个好人,因为智商的原因,他的口袋里的钱经常会被我骗得像他的智商数值一样,然后,我再拿这些钱去贿赂他,如此往复。
昨天,小卡已经答应我,这个礼拜我就能跑路。可是,今天一大早,他把我叫去,说让我这周六去竞技场的时候跟星矢过过招,如果“不小心”打死星矢的话,他会感到开心,否则他可能会忘记昨天跟我说了什么。我当时一听就对他说,“您老行行好,换个人吧,这样会被魔大姐搞死的!”小卡拍拍我的肩说,“没办法啊,谁让你是龙套“A”啊?作者说了,龙套出场是要按顺序的,不然他很可能会弄错情节。再说了,沙尔拉大姐大会罩你的,魔铃那你也没啥办法” 没办法,既然是作者说的,只有硬着头皮上了,不然真的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周六,竞技场,无风,晴好。
星矢就站在我的面前,说实话,刚开始我真的很怕的,我想,有名有姓的人总比我路人甲要厉害得多吧?可是,交手才发现这家伙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于是三下两下就把他打晕了,按说我应该继续执行“不小心打死星矢”的任务,可我刚要冲过去时,小卡派人告诉我说,等下,作者安排你等星矢回忆往事半小时以后,你再打,我很郁闷,见过拉偏架没见过拉偏架拉的这么缺德这么有个性的。不过,我本来也不太想“不小心打死他”,毕竟这会让魔铃姐找我麻烦的,就算到时候沙尔拉大姐头肯罩我,也会很麻烦。所以我让那个送信的给我了点吃的,然后坐在倒下的星矢旁边,一边吃,一边骂写很没有营养的话,足足等了二十九分零六十秒,星矢的手指动了一下,我兴冲冲地站起来,准备继续进行我那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不料星矢这丫的突然一跃而起,然后对我说了句外国话,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是日语,意思是,圣斗士是不会被同一种招式击倒的。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当时,我还以为他是用家乡话骂我呢,我立马朝他吐了口浓痰,然后开工打人。不料这厮竟然没有避开我的那口痰,然后立马跳出圈子,用通用语说到,“不打了不打了,靠,本来还想用刚领悟的天马流星拳,没见过这么没素质,竟然对我吐痰!裁判,裁判~~” 我像女神雅典娜保证,我绝对没有故意吐他,只是刚才那个传话的龙套45给我买的东西太油腻了一点,我实在没忍住,再说,我哪想到他跳起来时,那么生猛,结果连口痰都避不开。那个叫做基加斯的裁判过来看了看(说实话我不明白身为圣域的参谋长的基加斯大人怎么还要做裁判),对我说,“靠,龙套A,你有没有搞错,好不容易赏你场戏,你丫跟我七里八里?取消你以后所有的戏份,包括守城门露脸的戏!人星矢是主角,你知道吗?”刹那间,我觉得天旋地转,干!星矢这小样身高没我高,体重没我重,战斗力远不如我,长相,(呃,长相这东西见仁见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应该跟他还是各有千秋的,抛开这长相不说,)他那点比得上我啊?凭啥他就当主角,我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啊?裁判乜视着对我说,“你知道人家是什么背景吗?告诉你,他是纱织小姐的家奴,哦,不,家犬,哦,不,家里人!”,听到这句话,我只要默默离开,因为全圣域的人(除了教皇和那些十二宫里的闲人)都知道,纱织是大神,是终极boss,她的人我是惹不起的。当我转身离开的刹那,我听见星矢说:“嗤,狗一般的人也配跟我动手?”
再到后来,不知道是因为主角的特殊待遇,还是他的数值被金山游侠修改了,我再也不是他的对手了,卡西欧士在争夺天马座圣衣的时候,被星矢给搞定了,沙尔拉大队长当然很愤怒,可是她的势力比不上魔铃大姐头的,江湖就是这样,谁的拳头硬谁就有理,更何况,混我们龙套这一行的都知道,主角是不可能被龙套搞定的,想通了这一条,我们就都不难过了。
这时候的星矢已经不记得我这个与他配过一场戏的龙套了,拿到圣衣的他自得意满地拍了拍离他最近的人(区区在下路人甲)的肩膀,“加油干,你也会有机会的”,然后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虎躯一震,带走了一箱圣衣地离开了。。。
之后的那些年,听闻他带着一票人东征西讨,已经不是我这种龙套所能想象的了,于是,我开始听歌,是一个叫王菲的东方女人唱的,名叫《笑忘书》,“从开始哭着嫉妒,到后来笑着仰慕,时光是怎样划过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当然,我是听不懂这些歌词的,只是觉得曲调,呃,很悲伤,总是能让我吃饭的时候多吃两碗,然后,鼻头有点发酸。。。
一团长发和一袭青春花开的时候,有人已远走;心痛的关头,谁又想停留? 当戈麦斯轻甩那颗不再年轻但却依旧俊朗的头颅时,我知道我内心某条敏感的神经被触动了。2000年的欧洲杯应该算是我真正看的最后一次大型足球比赛了,之后,最多也就是凑凑热闹。看过那届欧洲杯的人都知道,戈麦斯是那届的标志性人物,他那个长发飘飘的镜头称为那届的一座丰碑。 流年飞过,弹指六年如电。戈麦斯老了,就像葡萄牙的那届黄金一代一样,戈麦斯本届一直坐在板凳上,还好,在最后一场,最后时刻他又进球了,而且是接费戈的传球,没有比这更好的结果了,黄金一代以这样一个美妙的配合结束了自己在国际舞台的演出。 当然我并不是非常欣赏这样的退出——无奈的,被动的退出——在退出的时候,发现已经很少有人care了,当满心等待谢幕的掌声时,却发现观众把注意力放在了光环笼罩的齐丹身上,放在学会了用脚踢球的空霸克洛泽身上,甚至放在“我很土豆但是我很能踹人”的鲁尼身上。就像《喋血双雄》里的那句台词——朱江站在山顶对小马哥(周润发在片中叫小庄,但我还是喜欢叫他小马哥)说:“这已经不再是我们的江湖了”。所以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鲁伊科斯塔的退出方式,爱,何必要等到曲终人散,挥别青春,就像一首名曲在最美的音符上嘎然而止,这样是不是更美?是不是留下更多令人想象的空间?——这是艺术家的告别方式,它属于像艺术家般踢球的鲁伊科斯塔或者巴乔,然而戈麦斯不是艺术家,他更像一个古地中海的战士,所以他必须血战到底,血战到最后一滴血。 长发飘飘的时代结束了,连坎比亚索都秃顶成那样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像黄健翔那样突然被灵魂附体? 我常想,自己不应该被划在80后这一代,我似乎更似乎被划在76-79这个年代群体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我的不可思议的怀旧和长情。青春如同一张稿纸,在什么美丽篇章都没有来得及写下的时候,已经被涂鸦的没有任何书写的余地,于是,被团成了一团废纸,被扔进了记忆的废纸篓,只能留待老年的自己或者多年以后的一个痴人去翻找。 皮球飞入网窝,我突然感觉眼睛有些湿润,忘了是哪个伟大的谁谁谁说过:“人们伤心或感动往往是为自己,而与别人或面前所遇到的事情无关。”换句大白话来说,就是人们总喜欢借别人的灵堂来哭自己——这是人类的本性。 我在N年前过分挥霍了自己的青春,透支了本应有的活力,所以,青春也提早地退场了。我经常想起那些穿着皮裤,挂着钢链,骑着太子王,在不大的大街和更小的小巷里四处乱窜的日子,以及那时的兄弟—— 在肮脏的街角/我们相依而眠/呼吸那么安详; 并肩走出酒馆/双手扶住门框/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劣质的酒,不搭调的歌,还有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时间足够你爱不知为何,情绪突然有些低落。 我不知道在南美那块魔幻大陆上,在遥远的广傲的癫狂的阿根廷,足球是如何与探戈一起,成为一种国粹的。但是在这个国度里,过多的赞誉给了马拉多纳,给了卡尼吉亚,给了战神巴蒂,甚至给了更年轻的一辈,然而在今夜,在这个并不算安静的夜晚里,我又想起了你——雷东多。我知道我的这份执著多少有些傻,在这个喧嚣的尘世忘记一个人比做一次爱要容易得多。 马拉多纳代表着天赋,卡尼吉亚象征着速度,巴蒂诠释着力量,而雷东多,我想只有高贵来形容吧,浸入骨子里的高贵!在94年世界杯的那个阿根廷队里,雷东多就是雷东多。在场上他是十一人之一,在场下他只是他自己。 就像文如其人,球风也表达性格。雷东多的风格是杨柳岸晓风残月式的,有点凉,有点傲,有点洒脱,也有点落寞。我想是没有人能够重现这种风格了,因为永远没有人能洞悉他的心底,在想些什么……我知道雷东多太性格了。他的优点是坚持;他的缺点,恰恰也是坚持。对进攻的坚持,对防反的不屑;对拉丁艺术化的坚持,对粗糙的德式冲吊的不屑;对个性特点的坚持,对军事化的不屑。 一阵风急急吹进窗户,有匆匆掠出门外,仿佛从未来过,雷东多,一个让我时隔多年仍牢记的人在我眼前凸现, 轻轻一笑,伴随着飘逸的金发,就象月光下的天使,到我心灵的这边那边,待我轻唤“雷东多”,不应,转身隐没在银色月光中~~~ 流传在月夜那故事,当中的主角极漂亮,如神话活在这世上,为世间不老的爱轻轻唱。 流传在月夜那故事,将星空深处亦照亮,如神话活在这世上,为你将不老的爱轻轻唱……
杯中浮日月,花开不计年我还是习惯于将文字写在纸上,而非直接用键盘敲入硬盘里,所以注定我成为不了网路作家,我只是按照习惯,在过节日的日子里,写点东西,用来证明我还活着。
这是关于三个武侠片的,或者关于三个爱情故事。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王家卫一直习惯以闷骚的方式来讲述她的故事,偏偏我不是一个细腻和耐心的人,所以在它拍得那么多的片子里,我只耐心看完过一部,并深深喜欢上它——那就是《东邪西毒》(又名《时间的灰烬》)。
这绝不是一部武侠片,而是一部爱情文艺片,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没有人会站在原处等你。然而,当时的西毒张国荣还年轻,不懂得这个道理,更要命的是,他是个浪子,这就注定了爱上他的女人要成为盼归的怨妇。浪子从来不会想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寂寞的女人独自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境多么凄凉多么寂寞,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声音都会带给她无限的希望和幻想,让她觉得远人已归,思念已终,寂寞远离。然而,只是过客,不是归人。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和痛苦,但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是美丽的,所以诗人才会说,“这是个美丽的错误。” 那么,是不是浪子会因浪迹天涯而快乐呢?不是的,都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如果你是个浪子,就会明白,所有的流浪只是寻找让灵魂飘泊的港湾,浪子的孤独是刻入骨中的,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所以说,孤独是浪子的顽症,只有流浪才能够缓解这种无尽的孤独所带来的痛苦。然而,张曼玉不是个浪子,她只是个女人,当女人决定不再等的时候,她选择了嫁给张国荣的大哥作为报复。 有些人看起来很坚强,很薄情,对任何事和人都淡然处之。这种人并不是无情,而是不知为何种原因,使得他不得不讲感情埋藏在心里,埋藏在骨里。西毒就是这样的人,而且更不幸的是他还是个非常骄傲的人,所以即使他知道张曼玉已经离开他大哥,并且还深爱着他,即使他知道张曼玉有了他西毒的孩子,他还是选择更加孤独的独居生活。 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盲眼武士梁朝伟的结局已经预示了张国荣的悲惨一生。对心爱的人低头,真的这么难吗?也许是的。“有句话,过了今天晚上我再也不会说,你跟不跟我走?”这可能是西毒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低头,接着,美女白发,英雄迟暮,相见不如怀念,咫尺天涯,永不再见。 爱一个人,与是否和那个人在一起没有关系。
——从某一个角度来看,谁跟谁在一起,其实早就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什么事情都是这样,所有的答案都在问题形成前,就已经清楚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所以,你只是在那里,等一个人。
《新龙门客栈》这个故事的本身并不是十分有趣,吸引我的是这个片子里的女主角——客栈的老板娘金香玉。她让我突然想起了王朔在《玩的就是心跳》中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时隔多年,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对她那段了不起的描述: “她是那种饱经风霜的人,对一切变故都采取泰然自若的态度。一切都不需要明说,一个眼色一个面部的微小变化都会使她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对方的意图。她从不执拗他人,也不使他人为难,很温顺很平和,和她相处我很松弛。请别因此得出错误的印象认为她是凄恻寡言的活动木偶。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在人多的场合从不怯场总能落落大方应付自如。她没有小家子自怜自爱的忸怩作态,同天真未琢的少女不同的是,她欢快并不恣肆,雍容并不轻浮。任何调笑挑逗一旦变得狎斜变得不尊重,她就立刻感觉出来。我不是说她立刻就形于色,她感觉得出来但含而不露。所以我说她饱经风霜,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与从容,皮囊已锈但污无妨。当她垂下眼皮时你哪怕将她拥入怀中甚至侵入身体你也会感到她神飘天外与你距离遥远……就在我和她最熟悉的阶段我也觉得她是个陌生人,一个隐姓埋名的女子。你知道吗,她给我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太强烈了……有一天她出门后就没再回来。我等了很长时间,有段时间,每当门响我就以为是她回来,可每次都不是她……” 金香玉就是以这种“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洒脱和成熟女人味打动着我。 边关方圆三十里唯一的客栈,所有来往的商旅,胡客,浪子,刀客所向往的地界,因为这里不仅有烈酒,有肥羊,还因为这里有个绝色的老板娘。 然而,对所有浪子来说,这里只是个驿站,不是归程。都说婊子无情,那么浪子呢?他们往往在一夜婵娟之后,绝尘而去,甚至连一句“等我回来”的希望都不留给女人们,只留下她们独自伤感,独自怀念。从这一点上来说,浪子是不是比婊子更无情呢?也许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浪子的生活?夜深人静,从大醉中醒来,忽然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是个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这种滋味你有没有尝过?今宵花天酒地,狂欢极乐,却连自己明日会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这种日子你有没有过过?所以说,浪子没有未来,他也不会向别人许诺未来。难怪老板娘张曼玉以无比幽怨的口吻说道:“你们这些过客,达到目的就走~~” 但是,张曼玉是个固执的女人,她开设龙门客栈,在潜意识里实际上是在等一个人,于是她烧掉了客栈,追寻梁家辉而去。 大漠,飞沙,天涯,浪子; 客栈,烈酒,肥羊,美人。 这是个具有古龙小说般意境的电影,所以我更喜欢这样的一个结局——张曼玉依旧留在客栈里,继续等一个人,然后镜头拉远,整个沙漠里只凸现着做客栈,这样的结局也许会更加唯美,也更加残忍。 爱一个人,与那个人是否会回来没有关系。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徐克版的《东方不败》,是一部传统的武侠片,但这个编剧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所以林青霞才会以一种英雄寂寞的表情引用毛润之的诗句说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所以才会安排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产生了一段奇异的情愫。 “天下风云初我辈,一如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我们每个人只是上帝的棋子,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黑夜与白天组成另一张棋盘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在影片临近结束时,令狐冲抱住林青霞,问道:“那天晚上和我在一起的是不是你?”林青霞一掌将他推开,笑靥如花,“我不会告诉你,我要你记得我。”然后如庄生晓梦中的蝴蝶,飘然坠落谷中,结束了他绚丽的一生。 究竟是怎样的情感呵,竟要用生命的代价去让对方记住?也许,我们都应该知道爱情从来不是只有圆满这单向车道,在聚散如浮萍的江湖里,爱情是一盏几乎看不真切的灯火,微弱到可以让你我忘记或者忽略。 爱一个人,与那个人是否会记住你没有关系。
最后,祝大家中秋节快乐,或不快乐。 昨夜,又见江湖许久不去那个坛子了,昨晚随便逛逛,一位大拿在坛子上发帖——“我很想和人聊聊武侠”。
好像是“无心者”仁兄的说了一句,“你去找小浪吧,他今晚刚好在线!” 于是,昨夜几乎是一夜长谈,关于江湖——那个被我也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世界。 曾几何时,中国的高校只存在三样流行事物——诗歌,摇滚还有武侠。 那个时候,还没有红警,更不用说魔兽和反恐,传奇,完美。 那是一个白衣胜雪的年代,那一年,张炬还没有死,罗大佑的歌正红,你要坐在草坪上用吉他弹一曲《光阴的故事》,能把女生迷死一大串——当然这些都是听大哥说的,我没赶上那个好日子。 后来的大学,就如我三年前说的那句话一样——“在中国你可以在两个地方看到随时有人上床睡觉,随时有人起床。”——这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呵! 借用《北京人在纽约》里最经典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去中国大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很一个人,送他去中国大学,因为那里是地狱。 时隔多年,我总是会想起那样一个场景——独自一个人缩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急速地翻看着《陆小凤传奇》——那是下午隔壁屋的哥们甩给我的,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就得归还——那夜窗外寒风凛冽,我挑灯夜读自天明,那一夜,是我正式踏入江湖日子,至今仍未完全金盆洗手。 我看的秘籍很怪,最初只看古龙,后来像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上官鼎、陈青云、李凉、温瑞安、梁羽生每个人都看过不下十部,但是金庸看的没有完整的一部——至今我仍看不上金庸。这与大家的阅读习惯似乎相悖,所以江湖人皆认为我怜花小浪走的邪派高手的路子,像古龙笔下的高手,一身莫名来路的武艺,在古龙的江湖里,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名门正宗高手——在他的眼里,这些都是二流的人物,我喜欢这种蔑视权威,无视传统的感觉,给人很热血的印象,至今我还怀恋那个愣头青的自己。 十年,我们失去了一些人,十年,我们又认识了一些人,就像那个以爱到深处情深如酒醉过方罢休的成熟女人味打动着我的辛晓琪唱的“——日与夜互消长富与贵难久长今早的容颜老于昨晚……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 疲惫不堪的人路远,不能入睡的人夜长,不解真理的人死生路遥。 请允许我用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那骄傲的诗章来作为结尾,希望我们这些江湖人能够坚守志向,并把目光盯向更远的前方——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一句话创意教皇奥格威说过:“人应该在年轻时培养些怪癖,这样到你年老时就不会有人觉得你疯疯癫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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